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8 日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LOF)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07 月 1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LOF)
场内简称 医药 LOF 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063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7 月 1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5,864,260.94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
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
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
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
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
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
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
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
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
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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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医药指数(LOF)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标的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
权重对其逐步买入,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
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当遇
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因素而无法依
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
调整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
市场情况,结合研究分析,对基金财产进行适当调
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
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
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对其
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
数收益率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基金管
理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
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由于受到各
项持股比例限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
成份股,基金将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
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
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
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
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
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
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
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
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
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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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医药指数(LOF)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
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
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
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
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
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
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
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
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
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
益。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
基础上,参与融资业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
经营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
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
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
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
围、期限和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
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
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
特征。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A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LOF) (LOF)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医药 LOF 基金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35 01036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1,129,450.55 份 44,734,810.39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同上 风险收益特征同上
注:原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6 年 7 月 15 日起变更为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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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A(LOF)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C(LOF)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
未实现收益。
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A(LOF)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87% 1.17% 1.28% 1.19% 0.59% -0.02%
过去六个月 2.57% 1.12% 2.21% 1.13% 0.36% -0.01%
过去一年 10.73% 1.65% 9.99% 1.66% 0.74% -0.01%
过去三年 -26.91% 1.41% -28.97% 1.43% 2.06% -0.02%
过去五年 -38.25% 1.52% -40.79% 1.54% 2.54% -0.02%
自基金合同
-11.64% 1.42% -12.42% 1.43% 0.78% -0.01%
生效起至今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C(LOF)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85% 1.17% 1.28% 1.19% 0.57%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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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医药指数(LOF)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过去六个月 2.53% 1.12% 2.21% 1.13% 0.32% -0.01%
过去一年 10.62% 1.65% 9.99% 1.66% 0.63% -0.01%
过去三年 -27.15% 1.41% -28.97% 1.43% 1.82% -0.02%
自基金合同
-41.14% 1.49% -42.04% 1.51% 0.90% -0.02%
生效起至今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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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07 月 15 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
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张羽翔先生,国籍中国,工学硕士,18 年
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招商银行软件中心
(原深圳市融博技术公司)数据分析师;
司,历任监察稽核部资深金融工程师、
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资深量化研究员,
先后从事金融工程、量化研究等工作;
现担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
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09
月至 2020 年 06 月担任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6 年 06 月至 2018 年 05 月担任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 07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
张羽翔 基金经理 2021-08-24 - 18 年
任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9 月至 2022 年
金(LOF)基金经理, 2016 年 09 月至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6 年
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04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04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05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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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医药指数(LOF)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05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鹏华国证钢铁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9
年 04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9 年 11 月至今担任鹏华港股通
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鹏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02
月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鹏华中证 800 证
券保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20 年 03 月至 2022 年 08
月担任鹏华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01 月
至 2021 年 01 月担任鹏华国证钢铁行业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2021 年 01 月至 2021
年 01 月担任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1
年 01 月至 2021 年 01 月担任鹏华中证移
动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 2021 年 01 月至 2022 年 08 月
担任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2021 年 01 月至 2022
年 08 月担任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1 年 01 月
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鹏华中证银行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1
年 01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1 年 07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
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21 年 08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08 月至今
担任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 2021 年 12 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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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医药指数(LOF)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担任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2 年 07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24 年 07 月至
今担任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 2024 年 07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
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 2025 年 01 月至今担任鹏华恒生港
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25 年 04 月至今担任鹏华
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5 年 06 月至
今担任鹏华国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张羽
翔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
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注: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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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医药指数(LOF)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中证医药卫生指数由中证 800 指数样本股中的
医药卫生行业股票组成,以反映该行业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
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
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
本基金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随着年内多款国产创新药有望实现出海授权、国家政策对于发展创新药的明确支持,包括丙
业迎来商业化盈利。我们认为 2025 年下半年医药行业基本面有望进一步提升,板块情绪保持积
极,首先看好创新药未来的发展,其次继续看好高值耗材、医疗设备板块。其中高值耗材股价弹
性更高,2025 年下半年该板块业绩增速有望在去年同期低基数的基础上实现复苏,医疗设备则
有望充分享受设备更新政策落地带来的增量需求。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做好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认真应对投资者日常
申购、赎回和成份股调整等工作。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28%;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8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28%。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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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医药指数(LOF)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
其中:股票 100,904,541.59 93.35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8,015,590.18 73.0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D - -
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5,919,453.44 5.5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I - -
服务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203,581.25 11.4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N - -
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O - -
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4,765,916.72 4.4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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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医药指数(LOF)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合计 100,904,541.59 94.43
注:无。
注:无。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资明细
注:无。
注:无。
注:无。
明细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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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
注:无。
注:无。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
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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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
注:无。
注:无。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A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C
项目
(LOF) (LOF)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8,663,689.34 50,826,434.6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849,093.92 27,647,662.19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5,383,332.71 33,739,286.4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1,129,450.55 44,734,810.39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单位:份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A 鹏华中证医药指数 C
项目
(LOF) (LOF)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4,464,6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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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4,464,661.18 -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注: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无。
无。
(一)《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二)《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三)《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原文)。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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